大秦帝国之裂变立法名言?
立法名言是:“卫鞅之志,为天下立制,为万民立法,绝不为自己安身立命谋职谋路。
”商鞅在游走列国的时候,见到了秦孝公的《求贤令》,受到秦公吞吐八荒的志向感染,决心到秦国一展所学。
但同时,他拒绝了与秦孝公渊源颇深的百里老人的举荐信,坚持靠自己的实力接受考核。
这种不求安身立命,一心胸怀天下的大公无私之心,既带给观众前所未有的震撼,也符合中国治学治国的最高境界: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春秋以来,名士以全身自保为功业至上者,不乏其人。
然而这世上还有另外一种人,他们从不盘算个人的生死归宿,更不会以此作为进退依据,国家要强大,就是要付出血的代价……为国家流血,自然也包括我卫鞅的鲜血……鞅之生命,鞅之归宿,永远与秦国新法同在!”在面对老世族势力复仇,秦国新法面临存亡考验的时刻,商鞅没有选择保全自己的性命,而是决心以死护法,甘愿用自己的鲜血平复世族仇恨,以换取秦国法治的延续。
当生命与信仰不可得兼的时候,商鞅选择了信仰,让法治精神植根于秦国大地,完成了一代法家巨匠的最后使命。
商鞅立木为信的名言?
算是一诺千金吧。
商鞅又名卫鞅,魏国人。
是战国时期的政治思想家,是当时著名的法家中的法治派。
当时商鞅入秦不久,在变法后,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所以才会想出立木为信的策略。
此举不仅取得了民众对变法的信任,而且为以后变法的深入奠定了基础。
商鞅立木中的名句?
《商鞅南门立木》的有关诚信名言是那句成语“南门立木”和“徙木立信”就是从这里来的。
孝公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
开始推行革新时,为了取信于民,他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并告知:“谁人能将之搬到城门,便赏赐十金。
”秦民无人敢信,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城门,果然获赏五十金,从此宣示与开展孝公变法,史称“徙木立信”。
北宋王安石,在一首称赞商鞅的诗中以“一言为重百金轻”,来比喻言出必行的重要。
立法名言?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
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尸佼(战国)《尸子》法者,治之端也。
――荀况(战国)《荀子·君道》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桓宽(汉)《盐铁论·申韩》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桓宽(汉)《盐铁论·疾贪》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刘禹锡(唐)《砥石赋》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孔子,“听讼,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
子产,“民不可逞,度不可改”。
商鞅,“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
”韩非子,“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一民之轨,莫如法”。
管子,“法者,上之所以一民使下也。
”司马迁,“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
欧阳询,“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刘禹锡,“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包拯,“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张居正,“法无古今,惟其时之所宜与民之所安耳。
”梁启超,“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觇国家之盛衰强弱者,皆于此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