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刘静文)80后女子伪装成某外资银行高管,通过网络公司制作理财APP,短短数年间,非法集资三千万余元。近日,襄城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杨某双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余元。同时,法院对集资诈骗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发还给集资参与人。
经襄城区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6月以来,被告人杨某双通过网络公司先后制作“facaitu”“外财汇”等手机APP网络平台,自己管理并虚构“红利宝”“天红分利”等理财产品,在该平台销售,理财产品设定每日收益率最高可达60%,且风险指数均为0,通过微信建群方式扩散消息吸引投资人。
杨某双为进一步引诱客户投资,将自己伪装为瑞士某银行在中国外汇理财业务的负责人,且与该银行签订有保本协议,保证理财业务只赚不赔。而在实际操作中,投资人通过该平台点击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并提交申请,在线下将投资款直接打入杨某双所控制的银行账户,到账后杨某双通过后台操作,令投资人误以为已经成功申购了高额理财产品,而产品实际均为杨某双所虚构,投资款均被杨某双非法占有并控制,用于支付投资者高额回报及个人投资,从而赚取利润。
经查证,截至案发,杨某双骗取湖北襄阳、山东、吉林、山西等地集资参与人共计3300万余元,以本息方式返还2300万余元,尚有1000万元左右无法归还。
襄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杨某双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经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上述判决。
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