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兰台
来源:短史记
自1908年梁启超著《王荆公》一书,将王安石评为“三代以下,第一完人”,至史学界普遍接受“王安石是‘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的说法,王安石成为历史正面人物、“名垂青史”的时间,不过短短百年。
在更长的历史时间段里,他是与秦桧并列的“小人”。
虽然在历史研究领域,历史事实比历史评价更重要,但是如果我们把“历代对王安石的评价”,当做一件历史事实加以考察的话,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事实:
从1127年南宋建立迄今的891年里,有约800年,王安石一直是和秦桧并列的反面教材。
当我们更进一步梳理800多年来关于王安石的负面言论时,还会发现,对王安石的批评主要是两类:
一类是以朱元璋,张居正为代表的官方说辞。
主要观点是王安石教坏了皇帝,不遵守“祖宗之法”。比如,朱元璋骂王安石是“小人竞进”,张居正在给万历皇帝编纂的历史教科书里说王安石变法是“扰害百姓,民不聊生”。
另一类则是宋元明清历代的士大夫们的个人意见。
他们对王安石的批评,比之明太祖、清高宗要深刻得多。他们不否认王安石在道德上的操守和文学上的才华,但同时认为,王安石越是在道德上有操守,在文学上有才华,越是给宋朝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比如,南宋学者罗大经直接将王安石和秦桧并列:
“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其裂而不复合者,秦桧之罪也。渡江以前,王安石之说浸渍士大夫之肺肠不可得而洗涤;渡江以后,秦桧之说沦浃土大夫之骨髓不可得而针砭。”
朱熹则认为,王安石“惑乱神祖之聪明而变移其心术,使不能遂其大有为之志,而反为一世祸败之原”,把神宗皇帝的心术给引导坏了,让一代本可“大有为”的君主,变成了“祸败”国家的罪人。朱熹尤其反对用“初心”这种东西来为王安石辩护:
“正如医者治病其心岂不欲活人却将砒霜与人吃,及病者死却云我心本欲求其病,死非我之罪,可乎?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岂可谓非其罪?”
相比罗大经和朱熹,南宋浙东学派代表人物陈亮,对王安石的批评则尤为沉痛。在《上孝宗皇帝第一书》里,陈亮如此说道:
“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说,首合圣意。而其实则欲籍天下之兵尽归于朝廷,别行教阅以为强也;括郡县之利尽入于朝廷,别行封桩以为富也。青苗之政,惟恐富民之不困也;均输之法,惟恐商贾之不折也。罪无大小,动辄兴狱,而士大夫缄口畏事矣;西北两边,至使内臣经画,而豪杰耻于为役矣。徒使神宗皇帝见兵财之数既多,锐然南征北伐,卒乖圣意,而天下之势实未尝振也。彼盖不知朝廷立国之势,正患文之太密,事权之太分,郡县太轻于下而委琐不足恃,兵财太关于上而重迟不易举。祖宗惟用前四者以助其势,而安石竭之不遗余力。不知立国之本末者,真不足以谋国也。”
显而易见,对于王安石破坏北宋前半期限制君权扩张的潜规则、通过变法把君主集权推向顶峰的做法,陈亮是十分反感的。
另一位中国思想史重要人物,南宋陆王心学的代表人物陆九渊,尽管被当今很多学者认为是“客观公正赞赏王安石第一人”,但他对王安石的批评,也一点不比陈亮、朱熹少,某些具体问题上,甚至还更激烈。
在《与薛象先书》里,陆九渊称:
“荆公之学,未得其正,而才宏志远,适足以败天下。”
在《象山语录》中,陆九渊又说:
“读介甫书,见其凡事归之法度,此是介甫败坏天下处。尧舜三代虽有法度,亦何尝专恃此。又未知户马、青苗等法果合尧舜三代否?惟韩魏公论青苗法云‘将欲利民,反以害民’甚切当。”
这些评价,相当于既否定了王安石学术成就(所学不正),又否定了王安石的政治能力。
南宋之后,元朝自不必说。元朝编纂的《宋史》,对王安石做了全盘否定:
“王安石入相。安石为人,悻悻自信,知祖宗志吞幽蓟、灵武,而数败兵,帝奋然将雪数世之耻,未有所当,遂以偏见曲学起而乘之。青苗、保甲、均输、市易、水利之法既立,而天下汹汹骚动,恸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终不觉悟,方断然废逐元老,摈斥谏士,行之不疑。卒致祖宗之良法美意,变坏几尽。自是邪佞日进,人心日离,祸乱日起。”(《宋史·神宗本纪》)
到了明朝,士大夫对王安石的批评,比南宋时还要激烈。
比如,明人杨慎将王安石评为“古今第一小人”:
“弘治中,余杭有周德恭,评王安石为古今第一小人。又曰:‘神宗之昏惑,合赧亥桓灵为一人者也;安石之奸邪,合莽操懿温为一人者也。’此言最公最明矣。”又说:“一言丧邦,安石之谓也。慎按安石之恶,流祸后世有如此。宋之南迁,安石为罪之魁。求之前古奸臣,未有其比。”
到了明末清初,顾炎武、王夫之这些思想家,对王安石的评价,依然极其负面。
比如,顾炎武认为:
“后之人但言其农田、水利、青苗、保甲诸法为百姓害,而不知其移人心、变士心为朝廷之害。其害于百姓者,可以一日而更,而其害于朝廷者历数十百年,滔滔之势一位而不可反矣。”
王夫之则认为,王安石比蔡京、贾似道这类奸臣的危害更大。理由是蔡京、贾似道这类人“黩货擅权导淫迷乱”,神宗这种想要有所作为的皇帝不会喜欢,王安石则不然:
“安石而为小人,何以处夫黩货擅权导淫迷乱之蔡京、贾似道者?夫京、似道能乱昏荒之主,而不能乱英察之君,使遇神宗,驱逐久矣。安石唯不如彼,而祸乃益烈。”
为什么800余年来,诸多学者、思想家,均对王安石抱持一种否定、批判的立场?
这与儒学的政治理想有直接关系。
按照秦晖教授的观点,先秦儒学是反大一统、主张小共同体本位的一种思想体系。儒家的小共同体概念,既高于个人,也高于天下,此即“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按照这种观点,为了孝道,可以不去服从国家,我要做孝子,可以不为国家去打仗。“大义灭亲”的宏大叙事,在儒家看来乃是鬼话。儒家就是要“亲亲”高于“尊尊”。后来法家对儒家攻击,也主要集中在这一点。
虽然自汉武帝起,儒家学说即被皇权利用,大玩“儒表法里”,使之称为覆盖在法家帝国身体上的一层装饰性质的轻纱,但先秦儒学中的小共同本位思想,却也并未灭绝。用秦晖教授的话说,直到宋明,理学中的程朱和陆王两大学派,仍希望维持儒家的“天命”解释权,想对皇权尽量做一些制约。尽管这种制约君权的努力绝大多数的时候没有什么用,但这类尝试,使得儒家士大夫对“家天下”本质,能够看得比较透彻。
以晚清在政治立场上极端保守的刘锡鸿为例。他曾作为郭嵩焘的副手,和郭一起出使英国。与开明的郭嵩焘不同,他一直在公开场合弹劾郭嵩焘“通夷”,并且表现出对英国政体和器物不屑一顾。然而,在私人日记里,却显示他对英国当时的政体非常赞赏,并且认为英国人纳税踊跃是因为英国“无代表不纳税”,他还叹惋,说中国在先秦曾经有过这样的制度,只可惜“中国天下为家已更数千载,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贵官愈多”、“百姓之生路乃尽绝而无可逃矣”。
刘锡鸿的思想与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两面派。连这样一个两面派,私下仍可将英国政体的优点与中国帝制王朝的缺点,看得如此透彻,知道中国的弊病在于“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其他更为真诚的儒家知识分子,自然也就不必说了。
回到两宋,刘锡鸿能看清的问题,朱熹、陆九渊与陈亮这些大儒,自然看得更清。他们之所以痛批王安石,正是因为王的变法,直奔“政令统于一尊,财富归诸一人”而去。
在王安石变法之前,北宋的政治体系中,确实存在过一些制约皇权的因素。此点,王安石在《本朝百年无事札子》曾有提及。
札子对宋仁宗一朝的政治颇多批评,但同时也承认,宋仁宗朝“非有良将以御之”,但可以做到“寇攘者辄得”——没有良将,但可以消灭寇贼;“非有能吏以钩考”,但可以做到“贪邪横猾,虽间或见用,未尝得久”——没有能吏,但贪污腐败的小人无法在官位上呆得长久。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宋仁宗朝的政治格局,是“立纲纪”与“召和气”,依靠制度的设置对权力进行制衡和监督,同时精心维护一种和睦融洽的士风和政风,两者互为依托。在这个体制里,皇帝和执政的宰相集团分享最高决策权和行政权,任何一方都无法摆脱另一方单独做出决断和推行政策。政策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会受到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制衡,监察部门可以提出异议、干涉执行过程。这种架构的形成,杜绝了雄主自任聪明、躬亲万事,及其可能出现的失误和偏颇。
当然,这种制衡本质上是脆弱的,因为它并非建立在牢固的制度之上(当然,是有一些制度建设的)。其一方面依赖皇帝的自觉,如史书所载,宋仁宗本人“守法度,事无大小,悉付外廷议”,有接受各种权力制衡和监督的自觉;另一方面则依赖“整个知识界的共识”,亦即顾炎武提到的“人心”、“士心”。
王安石和他的变法,改变了这一切。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王安石著名的“三不足”变法口号。所谓天变足畏,即天人感应理论,今人多视为迷信,但在中古时代,实是士大夫们用来合法制约皇权的“杀手锏”。祖宗足法、人言足恤,亦是同样的效用。
王安石的“三不足”口号,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制约机制。试问,如果天变不足畏了,祖宗不足法了,人言也不足恤了,世上还有什么能约束皇帝?故此,曾积极支持过范仲淹变法的三朝宰相富弼,听闻该口号后,十分震惊,曾言道:
“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
中唐以来直到北宋的改革思潮中,长期含有强烈的集权专制倾向。政治上所谓的“立制度”,实际上是希望强化中央权力,强化皇权。文化上所谓的“一道德”,实际上是希望用政治权力笼罩、改造文化思想。熙宁五年(1072)宋神宗郑重提问“经术,令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并命王安石想办法“令学者定于一”,即是这种集权专制倾向被明确付诸实施之时。
王安石的变法,在政治上的目标是“政令统于一尊”。这就势必破坏已有的权力监督与制衡体系(尽管它是脆弱的),皇帝通过变法加强了个人独断专行,国家开始集中管制政治经济与思想文化,相当于将宋仁宗时代营造出的相对开放与宽松的社会体制,又逆转了回去。
王安石的变法,在经济上的目标是“财富归诸一人”。故而,其变法本质不在“均税”,而在普遍增税。虽然高举着“方田均税”的旗帜,但旗帜归旗帜,付诸实践又是另一码事。“方田均税法”1072年颁布,拖到1074年才开始实施,搞了一个月又以天旱为由停下来;此后干一阵停一阵,到1085年,朝廷干脆取消了“方田均税法”。“方田均税”落实不下去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朝廷对“税负公平”这种问题并无兴趣,其兴趣在于通过变法为国库征敛到更多的财富。这也是为什么在“方田均税法”之外,变法的其他内容,如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都被执行得异常坚决。 因为后者全都可以增加国库财富。
比如,青苗法,按官方说法,青黄不接时百姓可以向朝廷贷款“青苗钱”,这个贷款利率比民间的高利贷利率低,朝廷能多收些利息钱,百姓也少受些高利贷的盘剥。看起来似乎是很好的政策,但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抑配”——挨家挨户按资产多少进行摊派,无论缺或不缺粮食,都要向朝廷“借”青苗钱,越有钱的人家,必须“借”得越多。这实际上形同朝廷强行向民众集体放高利贷;民间高利贷利率虽然高,民众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借,借贷者终究有限;青苗钱利率虽低,受祸者却是全民。再如市易法,实是汉武帝当年消灭民营商业的“均输法”的翻版。朝廷贱买贵卖,“尽收天下之货,自作经营”,最后连水果之类的商品,都被朝廷“市易司”垄断。
王安石的变法,开启了北宋政治动荡的阀门。就内政而言,元祐是一次折腾,绍圣是又一次折腾,崇宁则是一次更大的折腾,朝政混乱一发不可收拾。变法后,政治空气迅速恶化,是非善恶的观念日渐沦丧,人心风气有一个明显转向。从王安石变法到蔡京专权,国家的管理层彻底分裂,正常的政策分歧变成了党同伐异的政治斗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安石被知识分子骂了八百年“小人”,并不算冤。
参考资料:《大变法--宋神宗与十一世纪》、《中国思想史》、《走出新旧:北宋哲宗朝政治史研究(1086-1100)》、《王安石变法研究史》、《帝鉴图说》、《象山语录》、《浅论陆九渊对王安石的评价》、《宋史》、《太史升菴文集》、《日知录:宋世风俗》、《宋论:卷六 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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