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在诗歌中运用最多的三个物像就是“酒”,“月”,“剑”,据统计李白的诗中“剑”字总计出现过118次,分布在他的106首诗中。李白这么喜欢写剑,那他的剑术究竟如何?
有人说他的剑术师从于裴旻,裴旻在唐朝时期勇冠第一,后来王维和颜真卿都写过《赠裴将军》的诗来赞颂他的剑术。但是正史上并无记载,所以这个说法还有待考证。
李白对于剑的痴迷不亚于对酒痴迷的程度,今天我们来讲一下他剑气凌厉,最霸气的一首诗《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说到剑,李白和剑的渊源可就深了,撇开李白剑术师从何方,单说《新唐书》对他的记载就是:“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说他喜欢剑术,做事情就像游侠一样。
他本人也有自述的:“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意思就是说十五岁的时候就爱好剑术,拜访各类名臣。但他的剑术确实不怎么样,这不是我说的,而是他自己说的:“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几个小混混都要请人解围,这剑术可能也不是十分高超。
但李白的豪气绝不是随便一人就可比得了的,从第一句话“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就可以知晓他的豪气。
赵客就是燕赵之地的侠客,韩愈在写《送董邵南游河北序》的时候,开篇第一句话就是:“燕赵古称多慷慨悲歌之士”,在李白看来,最佩服的就是有侠气的人,什么是侠,拔剑而起,发正义之气。
吴钩就是宝刀,自古宝刀赠英雄,侠士就是英雄,自然佩戴宝刀,王昌龄说:“丈夫佩吴钩”,要大丈夫才能够佩戴。
我们写一个事物就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正面描写,另外一种是侧面描写。李白在表现侠士的形象时,不会直接写这个侠士长得什么样子,而是从他的配饰开始入手,说他系着武士的缨带,腰间佩戴着宝刀。
在写宝刀的时候,李白从细节出发,这点和唐代令狐楚“弓背霞明剑照霜”的表达方式相近,用了 “霜雪明”三个字就展现出宝刀的锋利程度。不仅如此,我们在生活中了解一个人物绝对是先从外表出发,然后再开始和他交谈,了解他的气质修养,而这一句话巧妙避开繁琐的外貌描写,直接通过配饰就展现出侠士的霸气,燕赵之士的侠气。
古代的英雄有二爱,一爱宝剑,二爱宝马。这两件东西是英雄的标配,缺一不可,写了剑,还未写马。
李白很有顺序的表现,“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这匹马是什么颜色的,白色的;人穿的靴子是银色的,写的非常妙,没有谁说为了表现一种自然的感觉,就强要把“银靴”换成“”黑靴”吧,这样写的好处第一在于自然,而不显得突兀,第二个好处为了下半句的承接。
如果穿着黑色的靴子,怎能像流星一样划过天空?我们看流星雨的时候,都是一颗一颗坠下夜空,没有谁看的时候是一块黑色的石头吧。
除此之外,黑色的靴子无非就是布靴,一不能折射光源,二外表不平。只有银光闪动,再加上马奔跑的速度,从大街上飞驰而过,才能像一颗流星划过天际。让大家眼前有了侠客的形象之后,就要介绍这个侠士的能力了。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话说得是:十步之内,稳杀一人,千里关隘,不可留行。试想一下,十步之内就可杀人,并且沿途的关隘无法阻挡,这是何等的厉害。
庄子说:“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表现的是勇敢之士,剑术高超。李白将这句话化用,用杀这样的字眼,更突显一种凌厉之风。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现代人最喜欢用最后一句话形容一个人的做大事的态度。真的侠士是不会留下姓名的,留下姓名的大多都是爱慕虚名的人,一个侠士要杀的绝对是不义之徒,何须留名。
李白认为做大事的人是不留下姓名,正所谓“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不是说要被世人所知,而是出于此处不为人所知,却知所做的大事。
李白一生狂的没有边际,讨厌地无非就是那些徒有虚名,没有实干的人,从他的观点出发,认为做大事不留名,只是背后操控一切的人才是高人。如果这样的解释还不能理解,就用别人打趣的话来讲更容易理解那就是:“做好事不留名,请叫我红领巾”。
李白善用典故,用的典故大多是耳熟能详的,后面的六句话统统化用了“信陵君窃符救赵”的典故。
当时秦国攻打赵国,围困邯郸,信陵君为了驰援赵国,听从侯嬴的建议,盗取了虎符,本来想以此号令三军,害怕晋鄙不听从号令。这时,侯嬴又提出,如若晋鄙不听号令,就命令朱亥锤杀。等信陵君到了大营之后,侯嬴自刎以此报答他的知遇之恩。
晋鄙被杀,三军得以统领,大破秦军,威震天下。从历史说,朱亥和侯嬴两个人都是没有详细记载的人,李白为什么要讲这两个人形容为壮士,最大原因可能就是看中他们身上的侠士之气,一个出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计策,一个干了惊天动地的大事。
李白说“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这上下四句话用了“邯郸和“大梁”两个地名,这两个地方都是两国的王都,干出来的大事都使得满城轰动,这二人先不论事情本身的对错,单论所做之事都将永垂于青史,无论千百年之后,史书上都有这两个人的名字。
李白佩服他们,更佩服的是那些有大才,却栖身毫末之处的大哲,我们原来说过李白想做一番大事业,从这一点上看,李白写这两个人很有可能是为了表现自己同样也具备侠气,也能做出这二人的大事来。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这个阁指的是天禄阁,是汉代杨雄在此校刊藏书的地方。杨雄被称为西汉继司马相如以后,最著名的辞赋家。“文章两汉愧扬雄”就是来形容他的文才横溢,一生皓首穷经于天禄阁。
杨雄的辞赋在继承司马相如的文风下还影响后世很多人,诸如韩愈等。旁人对他绝对是钦慕已久,但李白可不这样认为,他不想成为杨雄这样的人,一辈子在藏书阁中校对。他想做的是一个政治家,一名伟大的政治家。
李白渴望做一只大鹏,他曾经在《上李邕》一诗中写:“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他从来没有忘掉自己是一只大鹏。他认为自己这样的人才终究会有被录用的一天,能够成为治理国家的名臣。
所以说李白狂,非常狂,完全是受到那个时代的影响,在那个时代不狂一下,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年轻的小伙。丈夫未可轻年少,他认的“侠”,是能“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的人,挥三尺之剑,纵横天下,试问不平事。
如果说死亡是对人肉体上的毁灭,那他绝对要追求精神上的不朽,这也正是李白为何选择用“侠”这个字来作为全诗起笔。
利刃出鞘,一曲长歌震天下,三尺长剑指天涯,正是十分酒气夹杂九分浪漫,九分狂任带足十分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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