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山东省尼山书院“荀子公开课”第三讲在大明湖畔“奎虚书藏楼”开讲,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景林担任主讲嘉宾,做了题为《人性的结构与目的论善性》的讲座。
李景林,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主要研究方向:儒学、道家哲学、中国文化。主要著作有《教养的本原》、《教化的哲学》、《教化视域中的儒学》等,曾获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多种教学科研奖励。主持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多项学术研究项目。
李景林教授开篇指出,后儒对荀子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其“性恶论”。荀子针对孟子的性善论而言“性恶”,其实质是强调人性中本无“现成的善”,而非言人性中具有“实质的恶”。荀子并不否定孟子所谓的人本具先天资朴之美、心意之善,但在荀子看来,人之初生,便必已出离质朴,处身于文明之中。
李教授从人性的内容、人性的结构和人性实现的目的论指向三个方面来思考其人性论,旨在理解荀子的人性论及其伦理政治学说的理论自洽性。荀子的人性结构论,既凸显了礼义教化的必要性,同时,亦蕴涵了人达于“善”的可能性。在荀子看来,人的存在及其伦理的体系,应是一个终始相扣的自足自洽的系统。
荀子善言“类”,以为人之类性及理或道规定了其存在之终极目的,故人作为一个“类”的存在,本内在地具有一种自身趋赴于善的逻辑必然性或目的论意义之善性。故其在政治上并未导致外在强制之说,在道德上亦主张自力成德,而未导致他力的救赎说。人的实存“从心之所可”的人性结构论与目的论的善性说,共同构成了荀子人性论学说的整体内涵。
李景林教授的讲座引经据典、陶熔鼓铸,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再论了荀子的人性论,给人以新知。讲座最后强调,儒家的伦理道德系统,终须建基于思孟一系的人性本善论,才能成为一个自身周洽完满的思想体系。
“尼山书院系列国学公开课”是由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山东省图书馆尼山书院具体承办,面向社会群众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公益性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课程。公开课自2015年开始,已成功举办孔子公开课、孟子公开课、阳明学公开课和朱子学公开课四个系列。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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