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杨绛:我也一样
民国文人中,婚姻圆满的屈指可数。钱钟书和杨绛,算是难得的幸福楷模。
有一天,杨绛读书,读到英国传记作家描述理想婚姻的状态:“我见到她之前,从未想到要结婚,我娶了她几十年,从未后悔娶她,也未想过要娶别的女人。”
她把这段念给钱钟书听,他当即表态:“我和他一样。”
杨绛也即刻回应:“我也一样。”
一流的文学家通常喜欢绕到人生的背面去看人生,最终看清了人情的无奈和厌恶,也看透了生命的不幸和讽刺。钱钟书在小说《围城》中,辛辣地将婚姻比作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他写道:“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刻薄地道尽了男女间的那点心思,他读透人心,深谙人性惯于不知足和不珍惜。
(图为杨绛青年照)
英国作家王尔德说:“生活中只有两种悲剧,一种是没有得到我们所想要的,另外一种是得到了我们所想要的,无论得到还是得不到,都是悲剧。”旷世才女张爱玲也说了:“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相爱容易相处难,相恋容易相守难。所以自古以来,白头到老都只是有情人奢侈的夙愿。喜欢你,在一起,不言弃,这是三句话,三件事情,三个阶段。
品读绝大多数民国才子才女的爱情故事,读到的是痴缠恩怨,和相忘于江湖的悲戚收场。唯有读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读到的是踏实的人间烟火,和相濡以沫的专情初心。
激情相爱,缘起于刹那的心灵花火,随处可见,便觉习以为常。不离不弃,需抵挡岁月无尽的诱惑,实属难得,才愈加弥足珍贵。
(钱钟书、杨绛夫妇)
(二)钱钟书:我没有订婚
钱钟书和杨绛都是江苏无锡人。钱钟书的父亲钱基博是当地的大儒。钱钟书自幼聪颖,又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对中国典籍烂熟于心。1929年,清华大学爆出一条大新闻,一位数学只考了15分本应被退回的学生,凭借出色的国文和英文,被外文系破格录取。这个学生便是钱钟书。他数学奇差,但国文特优,英文还考了满分,当时的校长罗家伦亲阅试卷后,批复八个字:此为奇才,破格录取。
读大学期间,钱钟书横扫清华图书馆,他一个礼拜读中文书,一个礼拜读英文书,每逢周六会把读过的书整理好,拿到图书馆还掉,再抱一堆回来。因为博闻强识、才华出众,他的老师吴宓还推荐他临时代替教授上课。大学毕业时,清华挽留钱钟书继续攻读西洋文学硕士,他拒绝得桀骜不驯:“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当钱某人的导师。”
他的傲娇是有底气的,黄永玉讲过一件事,当年他准备写关于“凤凰涅槃”的考据,翻查了《辞源》《辞海》《中华大词典》《佛学大辞典》,甚至连民族学院、佛教协会都跑遍了,还是一点资料都没找到。无奈之下,他求教钱钟书,钱钟书轻描淡写地告诉他:“这就是郭沫若1921年编出来的一首诗的题目,三教九流之外的发明,你哪里找去?你去翻翻中文本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在第三本里可以找得到。”黄永玉按照他的指导去查找,问题果然迎刃而解。
杨绛的家境、爱好与钱钟书如出一辙。杨绛的父亲也是无锡名士,她幼时就是个书痴,最爱做的事,就是捧着书陪父亲在书房里消磨时光。那时她还叫杨季康,小名阿季。
父亲问她:“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
杨绛回答:“不好过!”
父亲接着问:“一星期不让你看呢?”
她不假思索地说:“一星期都白活了!”
17岁时,杨绛一心想报考清华大学外文系,但因为清华刚开始招收女生,在南方还没有名额,无奈之下,杨绛心不甘情不愿地去了东吴大学。读到大四,东吴大学因为学生运动停课,21岁的杨绛和朋友结伴,一起报考了北平的燕京大学,结果大家都被录取了,等到去报到时,杨绛临时变卦,放弃入读燕京大学的机会,跑去清华当了借读生。而那时,钱钟书刚好就在清华就读。
入学那年三月,杨绛约见朋友孙令衔,孙正好要去清华看望表哥,他的表哥,便是钱钟书。
两人第一次见面,钱钟书穿着青布大褂,脚踩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这幅打扮在满校西装革履的衬托下,算是老土的,然而她却觉得他眉宇之间“蔚然而深秀”。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钱钟书初见杨绛感觉也是极好,还为她写了一首诗:
缬眼容光忆见初,蔷薇新瓣浸醍醐。
不知靧洗儿时面,曾取红花和雪无?
赞她宛若蔷薇,面容雪白透红,清丽脱俗。
第二次见面,钱钟书上来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当时清华疯传钱钟书在老家已经订婚,他一向不屑争辩,这一次居然主动向杨绛澄清。
杨绛的回复是:“我也没有男朋友。” 杨绛当时有个绰号叫“七十二煞”,因为追求她的男生据说有七十二人之多,为免钱钟书误会,她也要解释清楚。
情窦初开,爱意萌动,当事人还浑然不觉,可在旁观者读来,这样的话语分明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主动示好,藏着小儿女的甜腻情谊。
钱钟书和杨绛开始鸿雁传书,信越写越勤,直到有一天杨绛突然察觉自己陷入爱里:“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 in love了。”
杨绛母亲回忆女儿对清华园的执念,逗乐地打趣道:“阿季的脚下拴着月下老人的红丝呢,所以心心念念只想着考清华。”
(杨绛祖籍江苏无锡,1911年7月17日出生在北京一位开明的知识分子家中,未满百日,便随父母南下,移居上海)
(三)杨绛: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
得知杨绛交了男朋友,暗恋她多年、后来成为社会学家的费孝通不服气了,跑来清华园向她摊牌,执意要和她做朋友,杨绛的拒绝利落干脆:“朋友,可以,但朋友是目的,不是过渡,换句话说,你不是的我男朋友,我不是你的女朋友,若要照你现在的说法,我们不妨绝交。”费孝通拗不过杨绛,只好答应了。
1935年,杨绛与钱钟书完婚。婚礼正当酷暑,仪式又格外冗长繁琐,钱钟书穿着一件黑色礼服,原本挺直的白领圈被汗水浸得泛黄软塌。杨绛被白婚纱一层层紧实地围裹着,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湿透了,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多年后这一幕被钱钟书写进了《围城》。杨绛说:“《围城》里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被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钱钟书考取了英国庚子赔款公费留学生,新婚不久,两人便结伴去了英国。初到牛津,杨绛很不习惯,但很快就振作起来,因为她发现,钱钟书的状态比她还要差。
钱钟书在学术创作上才气逼人,可在生活中却痴气十足。他分不清东南西北,一出门就迷路,拿筷子一手抓,甚至穿鞋子不分左右。他总是不停地闯祸,打翻墨水瓶、弄脏房东家的桌布、搞坏门轴、砸碎台灯,他担心妻子的责备,总是内疚地苦着脸自责:“我做坏事了。”而杨绛呢,没有一句怪罪的话,总是宽和干练又笑眯眯地说:“不要紧,我会处理……”
想起《礼记》中有两句非常有哲理的话:“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就是说,爱一个人要知道他的短处,厌恶一个人要清楚他的长处。对爱的人,知其短处,就不会因喜欢而障目盲从,更不会因激情过境而心生厌恶。爱一个人,就要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毕竟人的优缺点总是互为彼此,缺点就是优点的不恰当延伸。我觉得这些,杨绛一开始就看透了,所以她总是能无限度地包容丈夫,甚至连他的缺点也觉得可爱。
婚后,她硬是将自己炼造成了一个柴米油盐、当家做事样样在行的主妇,要知道从前她可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名门闺秀啊!说起这个儿媳,钱钟书的母亲总是忍不住称赞:“笔杆摇得,锅铲握得,在家什么粗活都干,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水能游,出水能跳,钟书痴人痴福!”
钱钟书虽然理家不行,但也会尽自己所能宠溺着妻子,几十年来他坚持给妻子做早餐,从未间断。清晨,杨绛还在睡梦中,钱钟书便早早地在厨房里忙活了,煮得恰到好处的鸡蛋、烤得喷香的面包、醇美地道的英式红茶,黄油果酱一样也不少,第一次吃到丈夫的爱心早餐,杨绛欣喜又安慰,幸福之情溢于言表:“这是我吃过最香的早餐。”
婚后两人最开心的时刻,还是对坐读书,一同背诗,顺带品些好茶。以茶香为伴,快乐就变得浓郁久长。这样的情境不禁让我想起,当年李清照和赵明诚也是饭后烹茶,夫妻两互考背书,胜者便能喝茶。李清照经常胜出,却每每因为太欢愉兴奋将茶碗打翻,最后反而一口都喝不到。清代词人纳兰容若将这个故事写进诗里:赌书消得泼茶香。
杨绛说:“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其实,人在历经一些沧桑故事之后,再反观从前过往,会发觉,最令人快乐的,不过是些容易被忽视的寻常琐事,甚至细微到某人不经意的小举动,或者一句话,都会在多年之后,穿越时空的隔断,清晰地闪现在每一个当下。因为快乐总是漫不经心又转瞬即逝,才有了令人回味的理由。
所以李商隐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所以纳兰容忍在“赌书消得泼茶香”之后又添了一句伤感:当时只道是寻常。
(四)钱钟书: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
两年之后,女儿钱瑗出生。钱钟书为她取乳名阿圆,见到女儿的第一眼,这位天赋才情的大作家以最朴素的话语表达了激动和欢喜:“这是我的女儿,我喜欢的。”
他非常疼爱阿圆,还和杨绛商量以后不再要小孩了:“我们不要生第二个孩子了吧,如果那个孩子比阿圆聪明漂亮,我们会偏心的,阿圆就太可怜了。”果然,阿圆成了他们的独女。
杨绛出院,回家坐月子,从未下过厨房的钱钟书给她炖鸡汤,还剥了青嫩的蚕豆搁在汤里,清甜醇香,令杨绛感动不已。或许,在爱情的世界里,合不合适只是借口,爱得够不够深才是本质。深刻的爱情,足以彻头彻尾改变一个人,不辨菽麦的可以变成家务能手,脾气孤傲的可以变得卑微谦和,甚至志向、理想、价值观,都可以为对方心甘情愿地变换。
回国后,一家三口各地辗转,居无定所。钱钟书这个人性情耿直,容易得罪人,他从西南联大和蓝田师院辞职后,留在了上海,和杨绛、阿圆在这个沦陷的孤岛待了整整八年。
(《围城》剧照)
1942年底,杨绛创作了话剧《称心如意》,在金都大戏院上演后迅速走红,反响热烈。或许妻子在文坛上的成绩,激发了钱钟书的创作欲望,有一天他问杨绛:“我想写一部长篇,你支持吗?”
杨绛当然支持,为了让钱钟书全身心投入写作,杨绛要求他减少授课时间,也不许他碰任何家务,虽然生活更加窘迫了,她却毫无怨言,能做的只是勤俭持家、精打细算。为了省煤,她自己和泥,把炉膛搪得细细的,有一次煤厂送来三百斤煤末子,杨绛如获至宝,掺上煤灰自制煤饼,抵得上四五百斤煤球。
两年后,钱钟书的长篇小说横空出世,就是那部被尊为“新儒林外史”的经典著作《围城》。钱钟书深度的思想内涵和幽默独特的语言风格,在书中体现得淋漓尽致。比如,我印象最深的,开篇对鲍小姐衣着特征的描述:她只穿绯霞色抹胸,海蓝色贴肉短裤……那些男学生看得心头起火,口角流水,背着鲍小姐说笑个不了。有人叫她“熟肉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单看这一小节就让人忍俊不禁,又拍案叫绝,而整本书中如此趣致的讽喻比比皆是。
(《围城》剧照)
《围城》序言非常简短,不过两段话。钱钟书写道:“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势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
多年来,杨绛一直站在钱钟书背后,甘心做他的绿叶,陪衬他耀目的光芒。两人在清华时,按旧规,夫妻不能同时在学校任正教授,杨绛就只做了兼职教授,其实她的才学不在钱钟书之下,她翻译的八卷本《堂·吉诃德》,被公认为最好的译本。西班牙国王卡洛斯访华时,这部中文版《堂·吉诃德》被作为国礼送给了他。
杨绛总说自己不过是个业余作者,生平所作都是“随遇而安”,写散文、小说,翻译剧本,每次都只是试试,可是这一试,就试出了大成就。
文革时期,钱钟书和杨绛没能逃过劫难。杨绛被拖去剃了“阴阳头”,她不声不吭地连夜赶做了个假发套,第二天照常出门买菜。让她打扫污浊不堪的女厕所,她不懊恼,也不抱怨,打扫得干干净净,得空就躲在厕所里看书。她从来不污不垢,随心而落,如莲般素心静雅。她这一生所求不多,只希望能在动荡乱世中拥有一张安静的书桌,和一个团圆的家。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这首由杨绛翻译的诗,也可看作她人生的写照。然而她对自己的境遇不争,在丈夫遭遇污蔑时她势必据理力争。钱钟书在中国社科院文学所被贴了大字报,杨绛就在下边一角贴了张小字报澄清辩诬,事后她被揪出来批斗,还是绝不低头的倔强:“就是不符合事实,就是不符合事实……”
夫妻俩下放到干校,杨绛被安排去种菜,钱钟书担任通信员,每天他去邮电所取信,就会特意走菜园东边,与她相会。
从前读民国才女故事,总感觉林徽因、陆小曼特别出众,仿似绚烂艳美的桃花,立在高高的枝桠上,瞬间就能吸引路人的目光,但后来渐渐发觉,她们蓬勃盛放的生命,似乎太过于外放和张扬,所以很难将爱情和心力专注在一个人身上,所以她们的故事里充盈着“求而不得、舍而不能、得而不惜”的遗憾,她们的风流韵事直至今日仍绵延不绝。反观杨绛,与林陆的娇艳婀娜相比,只算是中人之姿,但是她永远是一副素雅柔和、浅浅微笑的样子,如清茶一杯,味道不浓烈不出色,却自有清香。而她与钱钟书的爱情,更让我们明白,原来在这善变的人世间,总有一些人还“傻傻地”坚守着永恒。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我一直觉得,这才是世间最美的风景。
(五)杨绛: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
钱钟书总喜欢在人前称赞妻子,以至于有朋友笑他有“誉妻癖”。
1946年,钱钟书的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出版,他在自留的样书中写下了这样无匹的情话:“赠予杨季康,绝无仅有地结合了各不相容的三者:妻子、情人、朋友。”这算是男人对女人最高的褒奖了吧。
1994年,在杨绛的力促下,钱钟书编完了自己的《槐聚诗存》,杨绛抄誊完后,钱钟书拉着她的手深情地说:“你是最贤的妻,最才的女。”
钱钟书和杨绛对名利一向淡漠。曾有个美国人读完《围城》,特别钦佩钱钟书,打电话给他,恳求上门拜访。钱钟书的拒绝显出他一贯的幽默风趣:“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1991年,全国18家省级电视台联合拍摄《中国当代文化名人录》,钱钟书位列其中,电视台工作人员想找他录节目,他一口回绝,对方提出会给他一大笔酬劳,钱钟书哂笑道:“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东西吗?”
杨绛写过一篇散文《隐身衣》,其中提到她和钱钟书最想要的仙家法宝莫过于隐身衣,她说,其实卑微是人在凡间最好的隐身衣,一个人不想攀高就不怕下跌,也不用倾轧排挤,可以保其天真,成其自然,潜心一志完成自己能做的事。
或许越是有成就的人,会越向往平淡的生活。从前钱钟书和杨绛最爱做的事就是读书品茶,在牛津时,他们都喜欢立顿红茶,回国后有阵子喝不到,还独出心裁想出用三种上好的国产红茶一起冲泡,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终于试验出了一种类似立顿红茶的风味。生了小阿圆,又是个小书痴,爷爷称为“吾家读书种子”,从此两人对读变成一家三口守着各自的书桌。
钱钟书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永远像个顽童。夏日,杨绛午睡时,他在一旁临帖,偷偷拿毛笔在她脸上乱画,有了女儿,他在女儿肚皮上画大花脸,惹得家中长辈们臭骂。他们住在清华园时,家里养了一只小猫,钱钟书特别喜欢,只要见到它和别的猫儿打架,就会拿起一支长竹竿去助阵。后来,邻居换成了林徽因,恰好林徽因也养了一只猫,两猫打架钱钟书照样去助阵,杨绛总担心这样下去会影响邻里和睦,不断在中间调和。
有人说,相似的一起嬉闹,互补的人才能一起终老。我想最适合共度一生的人该是钱钟书和杨绛这样,兴趣相似,性格互补。
然而,幸福的婚姻,最怕的莫过于死别。杨绛说:“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1997年,钱钟书和阿圆相继病倒,杨绛两头奔波,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长一段时间。她说:“钟书病中,我只求比他多活一年,照顾人男不如女,我尽力保养自己,争求‘夫在先,妻在后’,错了次序就糟糕了。”
她最后的爱,是护他终老。
女儿阿圆去世时,钱钟书重病卧床,杨绛一直瞒着他,但阿圆最亲近钱钟书,女儿逝世他早就有所察觉。钱钟书神色黯然地看着杨绛,眼睛是干枯的,一副悲戚的样子,杨绛赶忙安慰他:“阿圆是在沉睡中去的。”然后又说:“自从生了阿圆,永远牵心挂肚肠,以后就不用牵挂了。”
因为安抚丈夫,她只能将难过轻描淡写,白发人送黑发人,怎可能轻易寻得自慰。杨绛在《我们仨》里写道:“胸中的热泪直往上涌,直涌到喉头。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只听得噼嗒一声,地下石片上掉落下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迎面的寒风,直往我胸口的窟窿里灌。”这才是她当时最真实的痛楚。
一年后,钱钟书去世。留杨绛一个人在人间收拾现场。
“1997年春,阿圆去世,1998年岁末,钟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 从此三里河的那个家,不复为家,不过是个客栈而已。
光影流转间,匆匆复匆匆。从此,年光如湖,简静自持。
余生里,她回忆着,潜心写作,剩下的岁月抛给她的是残酷和孤独,她却用温润的心怀,将所有不幸幻化为笔下柔和雅致的文字。只有认真历经过生命的磨砺,才能在岁月中优雅的老去。一个人的日子里,她的心里不是没有悲伤,只是她的心脏比悲伤要大。
晚年的杨绛深居简出,留着灰白的短发,有时会别个简约的黑色发箍,架着黑框眼镜,每天长时间伏案看书写作,桌上是堆积如山的书。偶尔也会接受采访,说几句夹杂南方腔的普通话,温和如水,娓娓动听。从年轻到老,她永远是平静如水的模样。可是谁都知道,只有内心坚定如山,才会外表平静似水。
2011年,百岁杨绛淡看浮华,静待归途:“我得洗净这一百年沾染的污秽回家……我心静如水,我该平静地迎接每一天,准备回家。”
5年之后,杨绛去世,她终于不用再在尘世间,独自怀念“我们仨”了。
村上春树在《挪威的森林》中说: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或许我可以理解成为:天堂是有的,相逢的人会再相逢。这样,死亡就并非生命的终结,而是另一种形式的永生。果真如此的话,“我们仨”就在另一个世界团聚了,永远不会再分开,这也就是这个故事最美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