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朱子编纂《仪礼经传通解》的原因,是为了继承和弘扬儒家的礼乐文化,亦是对王安石新政的文化政策所作之回应,并受到吕祖谦、潘恭叔等人礼学观点的影响。朱子编纂《仪礼经传通解》时,对《仪礼》经、注、疏作了校勘和训释。这些校勘和训释成果,对于朱子礼学成就之评价,以及《仪礼》经、注、疏之辨析皆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之体例和编纂原则,对黄榦、杨复、吴澄、江永、姜兆锡等人的礼书编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编纂缘由;学术影响
作者简介:潘斌(1979—),男,四川通江人,历史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人文(通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儒家文献和儒家礼学思想的研究。
《仪礼经传通解》(以下简称《通解》)是朱子晚年的重要著作。该书对后世的礼书编纂和《仪礼》学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考察该书对于全面认识朱子的礼学思想和学术成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今人于此书已有一些探讨,相关研究成果值得重视。然而诸家所作之研究,多是针对《通解》具体问题之考证,而很少将其放到经学史和礼学史的视域中加以考察和评价,故难免有所不足。本文拟在前贤时人所作研究之基础上,将《通解》放到经学史和礼学史的背景下加以考察,以见该书编纂之原因及对宋、元、明、清时期礼学之影响。
一 、朱子编纂《仪礼经传通解》之原因
朱子晚年始编纂《通解》,其原因可从三个方面来看。
第一,朱子编纂《通解》的根本原因,是为了继承和弘扬儒家的礼乐文化。
儒学是中国文化的主干,礼学又是儒学的主干。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和荀子对礼的价值皆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如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孟子曰“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孟子·离娄下》),荀子曰“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荀子·修身》)。礼对中国人的修养和社会秩序的整合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与历代的学者一样,朱子亦对礼学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他说:“所以礼谓之‘天理之节文’者,盖天下皆有当然之理。今复礼,便是天理。但此理无形无影,故作此礼文,画出一个天理与人看,教有规矩可以凭据,故谓之‘天理之节文’,有君臣,便有事君底节文;有父子,便有事父底节文;夫妇长幼朋友,莫不皆然,其实皆天理也。”[1]1494 又说:“这个典礼,自是天理之当然,欠他一毫不得,添他一毫不得。惟是圣人之心与天合一,故行出这礼,无一不与天合。其间曲折厚薄浅深,莫不恰好。这都不是圣人白撰出,都是天理决定合着如此。后之人此心未得似圣人之心,只得将圣人已行底,圣人所传于后世底,依这样子做。做得合时,便是合天理之自然。”[1]2885在朱子的哲学体系中,天理是最高概念,是万事万物存在的依据和宇宙运行的规律。朱子认为礼乃天理之节文和天理之当然,是将礼上升到天理的高度来看待,由此可见朱子对礼当是十分重视的。
朱子强调礼要与时俱进,不可拘泥于礼书之记载而不知变通。他说:“古礼繁缛,后人于礼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礼,亦恐情文不相称,不若只就今人 所行礼中删修,令 有 节 文、制 数、等 威 足矣。”[1]2877 又说:“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若是古人如此繁缛,如何教今人要行得。”[1]2877 朱子认为,古礼繁冗,不可亦步亦趋照搬,后世当修礼书,从而使古礼有古为今用之效能。朱子指出,《仪礼》等古代礼书所记仪节虽繁冗,然却是后世礼书编纂之资源,故不可小视。他说:“古人上下习熟,不待家至户晓,皆如饥食而渴饮,略不见其为难。本朝陆农师之徒,大抵说礼都要先求其义。岂知古人所以讲明其义者,盖缘其仪皆在,其具并存,耳闻目见,无非是礼,所谓‘三千三百’者,较然可知,故于此论说其义,皆有据依。若是如今古礼散失,百无一二存者,如何悬空于上面说义! 是说得甚么义? 须是且将散失诸礼错综参考,令节文度数一一着实,方可推明其义。若错综得实,其义亦不待说而自明矣。”[1]2877 又说:“礼学多不可考,盖为其书不全,考来考去得更没下梢,故学礼者多迂阔。一缘读书不广,兼亦无书可读。如《周礼》‘仲春教振旅,如战之陈’,只此一句,其间有多少事? 其陈是如何安排,皆无处可考究。其他礼制皆然。大抵存于今者,只是个题目在尔。”[1]2876 朱子认为,古人对于礼仪和礼意皆烂熟于心,故行礼如吃饭喝水一样容易;后世对于礼制、礼仪和礼意已不甚了解,学礼者多迂腐而不切实际,行礼更是难上加难,故古礼仪节虽繁冗,却不能弃之不用。相反,应该将散诸群籍之礼加以辨析和整合,并结合时代的需要重新编纂礼书,以达到经世致用之效能。
古代礼仪之载体,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是《仪礼》。朱子曰:“《仪礼》,不是古人预作一书如此。初间只以义起,渐渐相袭,行得好,只管巧,至于情文极细 密,极 周 经 处,圣 人 见 此 意 思 好,故 录 成书。”[1]2898 朱子认为,《仪礼》所记载的礼仪是圣人之意的体现,故须特别重视;若轻视《仪礼》,则会造成社会失序的严重后果。朱子以宋代君臣之礼为例,以明《仪礼》所记古礼之重要意义,他说:“只看古人君臣之际,如公前日所画图子,君临臣丧,坐抚当心要绖而踊。今日之事,至于死生之际,恝然不相关,不啻如路人! 所谓君臣之恩义安在! 祖宗时,于旧执政丧亦亲临。渡江以来,一向废此。只秦桧之死,高宗临之,后来不复举。如陈福公,寿皇眷之如此隆至,其死亦不亲临。祖宗凡大臣死,远地不及临者,必遣郎官往吊。寿皇凡百提掇得意思,这般处却恁地不觉。今日便一向废却。”[1]2898 朱子认为,《仪礼》一书情文极细密,通过《仪礼》一书,可明古代君臣之义;然宋代君臣死丧之际形同路人,人情之不达,风俗之不存,皆是由于不知《仪礼》所致。
为了适应宋代社会礼俗的需要,朱子根据《仪礼》等书制定了简便易行的《家礼》。朱子希望通过撰作《家礼》,从而达到“古人所以修身齐家之道、慎终追远之心犹可复见,而于国家所以崇化导民之意,亦或有小补云”[2]873 的目的。《家礼》,顾名思义,其重点当是齐家的礼仪。该书共分五卷,分别是通礼、冠礼、昏礼、丧礼、祭礼,皆是关于修身齐家之礼仪。然而礼的效用绝不仅限于修身、齐家层面,治国、平天下亦是礼之重要功能。朱子论礼的治国、平天下功能,集中体现在《通解》一书中。如该书所涉及的王朝礼中的分土、制国、王礼、王事、设官、建侯、名器、师田、刑辟等,皆已超越人身修养,而上升到社会秩序整合的层面。戴君仁曰:“朱子生平讲学,是修身以前的较多,修身以后的差少。在他中年以后,大约想到了这点,所以要编修礼书,举凡礼乐刑政,学校军旅,一切都包括在礼里,以完成《大学》的整个系统。”[3]307 戴氏认为,朱子中年以后集中精力投入《通解》之编纂,与其继承儒家礼乐文化、实现经世济民之理想密切相关。
第二,朱子编纂《通解》,是对王安石新政的文化政策所作之回应。
唐代孔颖达等所编撰《五经正义》有《礼记》而无《仪礼》,故自唐代始,《礼记》备受士子重视,而《仪礼》则被冷落。北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改制,废《仪礼》学官,而以《周礼》取士。当时规定:“进士罢诗赋、帖经、墨义,各占治《诗》、《书》、《易》、《周礼》、《礼记》一经,兼以《论语》、《孟子》。”[4]5334 追随王安石之学人,如方悫、陆佃、马希孟等人皆重视《礼记》而弃《仪礼》。若有方悫所著《礼记解》,陈振孙云:“新安方悫性夫撰。政和二年表进,自为之序。以王氏父子独无解义,乃取其所撰《三经义》及《字说》,申而明之,著为此解,由是得上舍出身。其所解文义亦明白。”[5]45受王安石新政之影响,北宋中期以后,士子对于《仪礼》之热情更为消减,《仪礼》学遂湮没不彰。
与王安石的学术观点不同,朱子认为《仪礼》是经,《礼记》是记。经是源,记是流。朱子曰:“《仪礼》是经,《礼记》是解《仪礼》。如《仪礼》有《冠礼》,《礼记》便有《冠义》;《仪礼》有《昏礼》,《礼记》便有《昏义》;以至燕、射之类,莫不皆然。”[1]2899又曰:“《仪礼》,礼之根本,而《礼记》乃其枝叶。”[1]2899朱子多次批评王安石废《仪礼》学官之举,如他说:“《仪礼》旧与《六经》、《三传》并行,至王介甫始罢去。其后虽复《春秋》,而《仪礼》卒废。今士人读《礼记》而不读《仪礼》,故不能见其本末。场屋中《礼记》义,格调皆凡下。盖《礼记》解行于世者,如方、马之属,源流出于熙、丰。士人作义者多读此,故然。”[1]2888 又说:“旧来有明经科,便有人去读这般书,注、疏都读过。自王介甫新经出,废明经学究科,人更不读书。卒有礼文之变,更无人晓得,为害不细。如今秀才,和那本经也有不看底。朝廷更要将经义、赋、论、策颁行印下教人在。”[1]2906 又说:“熙宁以来,王安石变乱旧制,废罢《仪礼》,而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遗本宗末,其失已甚。”[6]《乞修三札子》,687 朱子认为,《仪礼》为经,《礼记》为记,王安石于科考中取缔《仪礼》,致使士子皆读《礼记》而弃《仪礼》,此乃本末倒置之举,为害甚大。其编纂《通解》一书,便是突出《仪礼》的礼经地位,并将《礼记》及诸史记载作为传,与《仪礼》相发明。
第三,朱子编纂《通解》,受到了吕祖谦、潘恭叔等人礼学观点的影响。
朱子曾计划编纂一本名为《仪礼附记》的书,他将自己的设想告诉了吕祖谦,并希望得到吕祖谦的修改意见。据朱子《问吕伯恭三礼篇次》,可知朱子《仪礼附记》的篇目安排如下:《仪礼附记》的上篇,《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聘礼》分别附以《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士相见礼》、《大射礼》、《公食大夫礼》、《觐礼》则无所附;《仪礼附记》的下篇,《丧服》附以《丧服小记》、《大传》、《月服问》、《间传》,《士虞礼》附以《丧大祭》、《奔丧》、《问丧》、《曾子问》、《檀弓》,《有司彻》附以《祭义》、《祭统》,《士丧礼》、《既夕礼》、《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则无所附;《礼记》余下诸篇分为五类:《曲礼》、《内则》、《玉藻》、《少仪》、《投壶》、《深衣》六篇为一类,《王制》、《月令》、《祭法》三篇为一类,《文王世子》、《礼运》、《礼器》、《郊特牲》、《明堂位》、《大传》、《乐记》七篇为一类,《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坊记》、《儒行》五篇为一类,《中庸》、《大学》、《学记》、《表记》、《缁衣》五篇为一类。
朱子曾就所拟《仪礼附记》的篇目征求吕祖谦的修改意见,其过程已难详考,然朱子在与潘恭叔的通信中谈到了自己编纂礼书曾受吕祖谦门人之启发。朱子曰:“《礼记》须与《仪礼》相参,通修作一书乃可观。中间伯恭欲令门人为之,近见路德章编得两篇,颇有次第。然渠辈又苦尽力于此,反身都无自得处,亦觉枉费功夫。熹则精力已衰,决不敢自下功夫矣。恭叔暇日能为成之,亦一段有利益事。但地远,不得相聚评订为恨。如欲为之,可见报,当写样子去也。今有篇目,先录去,此又是一例,与德章者不同也。”[6]《答潘恭叔》,2307通过此段追忆之言,可知吕祖谦的弟子路德章就朱子《仪礼附记》之篇目提出了修改意见,朱子在肯定路德章所编礼书“于反身自得处全无”之同时,亦认为其“颇有次第”。在与潘恭叔论《仪礼附记》之篇目安排时,朱子曰:“《礼记》如此编甚好,但去取太深,文字虽少而功力实多,恐难得就,又有担负耳。留来人累日,欲逐一奉答所疑,以客冗不暇。昨夕方了得一篇,今别录去。册子必有别本可看,却且留此,俟毕附的便 去也。”[6]《答潘恭叔》,2307 朱子主张《礼》书可分为《仪礼附记》和《礼记分类》两部分,其中《仪礼附记》用路德章的本子。由此可见吕氏门人和潘恭叔等人对朱子礼书编纂之影响可谓深远。朱子《通解》之编纂原则,正是在与吕祖谦弟子和潘恭叔等人探讨《仪礼附记》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
二 、朱子《仪礼经传通解》的校勘和训释成就
朱子编纂《通解》时,对《仪礼》经、注、疏皆作了校勘和训释。这些校勘和训释成果,对于朱子礼学成就之评价,以及《仪礼》经、注、疏之辨析皆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正如邓声国所云:“朱熹在疏解《仪礼》所载白文及其相关注疏材料时,往往通过附加‘今案’一类的方式,表明他对于某一具体问题的具体看法,这一鳞半爪的诠释见解,对于读者研读和探究经文本身深有裨益。”[7前贤时人对《通解》于《仪礼》之校勘和训释已有研究,然于朱子校勘和训释之渊源和影响却着墨不多。笔者拟从经学史的角度来考察《通解》于《仪礼》校勘和训释的内容,以见朱子于《仪礼》校勘和释义之成就和影响。
朱子对《仪礼》的经文作了校勘。如《乡饮酒礼》:“俎由东壁,自西阶升。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介俎,脊、胁、肫、胳、肺。肺皆离。皆右体,进腠。”“肫胳”,朱子曰:“印本‘胳’上有‘肫’字,然《释文》无音。疏又云‘有臑肫而介不用’,明本无此字也。成都石经亦误,今据音、疏删去。”[8]273 朱子据《释文》和贾疏,认为《乡饮酒礼》此之“肫”字为衍文。朱子此说,后世学者颇有争议。敖继公和四库馆臣皆认可朱子此说。如四库馆臣云:“疏云‘或有肫胳两言者’云云,则是作疏之时,或本已有两言‘肫胳’二字者矣,是盖后人妄增之,而当时无有是正之者,故二本并行。其后石经与印本但以或本为据,所以皆误,今从《通解》删之。”[9]138 《仪礼集释》四库馆臣之校语云:“案今注疏本无‘肫’字,唐石经有。据疏云‘宾用肩,主人用臂,介用胳,其间有臑肫在而介不用着,盖以大夫俎,故此阙焉’,是贾疏之本无‘肫’字也。疏又云‘或有介俎肫胳并言’者,是贾氏所见别本有‘肫’字也。然注内作‘膞’,《释文》云‘刘音纯’而绝不涉及于‘肫’,是注及《释文》皆不知经有‘肫’字,使‘肫胳’两见,康成必解释其意,古本无‘肫’字明矣。”[10]108卢文弨则认为“肫”字不衍,他说:“石经有,朱删。以疏云‘有臑肫,而介不用’,明本无此字也。金(笔者案:指金履祥)案:‘疏又云“或有介俎肫胳,两言者,欲见用体无常,若有一大夫,即介用肫,若有二大夫,则介用胳,故肫胳两见亦是也。”又案前经“乃设折俎”下,疏引此《记》亦有“肫”字,则贾疏所据之本明有“肫”字。’今官本亦删之,非是。”[11]77 -78 阮元持折中说,曰:“按贾云‘肫胳两见亦是也’,又前疏‘云’下有‘介俎脊胁肫胳’,仍有‘肫’字,则贾氏所据之本虽无‘肫’字,亦不以有‘肫’为非。”[12]1604 敖继公、四库馆臣、卢文弨、阮元等人对《乡饮酒礼》此之“肫”字之辨析,乃是受朱子校语之影响。
又如《聘礼》:“宾使者如初之仪,及退,拜送。辞曰:‘非礼也,敢。’对曰:‘非礼也,敢。’”朱子曰:“今按:诸本下句末有‘辞’字,注无复出‘辞’字,永嘉本张淳《识误》曰:‘以注疏考之,经下羡一辞字,注上合更有一辞字,盖传写误以注文为经文也,当以注疏减经以还注。’其说为是,今从之。”[8]741 朱子从张淳之说,认为《聘礼》此之第二个“敢”字下无“辞”字。阮校:“按张说是也。注以‘辞’为不受,‘对’为答,为截然两事,二者皆曰‘不敢’,一则不敢不辞,一则不敢不对,疏引《易》注其义甚明,故朱子、敖氏皆从张说。疏中‘非礼也敢辞’句,单疏本无‘辞’字,今本于经、注既依《通解》,而疏中反增一‘辞’字,适滋后人之惑,然单疏标经文起止仍有‘辞’字,盖自唐石经之后误读已久,校疏者不知而误改耳。”[12]1674 阮元承张淳、朱子之说,认为《仪礼》“敢”字后无“辞”字。
朱子对《仪礼》郑注、贾疏亦作了校勘。如《聘礼》:“上介出请,入告。宾礼辞,迎于舍门之外,再拜。”郑注:“出请,出门西面,请所以来事也。入告,入北面告宾也。每所及至,皆有舍。其有来者,皆出请入告,于此言之者,宾弥尊,事弥录。”“者”字后,毛本有“与”字,严本有“者”字,李如圭《仪礼集释》无。张淳曰:“注曰‘其有来者者’,巾箱、杭本同,监本无一‘者’字。按《释文》云‘者与音余’,盖传写者误以‘与’字作‘者’尔,监本以其重复,遂去其一,尤非也。从《释文》。”[13]12 朱子曰:“今按:注中‘与’字,陆氏音余,监本作‘此’者,非疑词,不当音余。复出‘者’字亦无义理,窃疑本‘介’字也。”[8]738 -739卢文弨云:“案:朱说是。”[11]166
又如《聘礼》:“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郑注:“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朱子 曰: “今 按: 注 内‘景’下‘引’字 疑 当 作‘别’。”[8]770 周学健云:“‘别’字固直截,或以绳著碑引之而定方位,则‘引’字亦可解。敖氏《集说》改‘别’。”[12]1663
朱子还补《仪礼》郑注、贾疏之未备。如《燕礼》:“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苹》。工告于乐正曰:‘正歌备。’乐正告于宾,乃降。”郑注:“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于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是以其诗有仁贤之风者,属之《召南》焉;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朱子曰:“今按:二南之分,注、疏说皆未安,唯程子曰:以周公主内治,故以畿内之诗言文王、太姒之化者,属之《周南》。以召公掌诸侯,故以畿外之诗言列国诸侯大夫之室家被文王、太姒之化而成德者,属之《召南》。此为得之。谓之南者,言其化自岐、雍之间,被于江、汉之域,自北而南也。”[8]285 朱子于此引程子之说以补郑注、贾疏之未备。
朱子不迷信郑玄《仪礼注》。如《士冠礼》:“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郑注:“假,大也。宜之是为大矣。”朱子驳郑注曰:“‘假’,恐与‘嘏’同,福也。注说非是。”[8]61朱子此说影响深远,如王引之据《艺文类聚》礼部、《通典》礼十六并引作“一之于嘏”,曰:“引之谨案:格,俗字也;嘏,正字也。大福曰嘏。孝友时嘏,言唯孝友之人是福也。其福久而不失,故又曰永乃保之。之字正指嘏而言也。下文字辞曰:‘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注曰:‘假,大也。’案‘假’与‘嘏’通,嘏,大福也,宜之于嘏,犹言福禄宜之也。永受保之,之字亦指嘏而言也。前后文义正同,不当异。训始醮曰孝友时嘏,再醮曰承天之祜,三醮曰承天之庆,受福无疆,皆祝其多福之辞。郑以为醮者不祝,非也。”[14]483 王引之于此训“假”为“嘏”,乃大福之义,其虽不言出自朱子,然通过比较,可知王氏此说实承自朱子。
朱子根据《仪礼》,以证笙诗有声无辞。《乡饮酒礼》:“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郑注:“笙,吹笙者也,以笙吹此诗以为乐也。《南陔》、《白华》、《华黍》,《小雅》篇也,今亡,其义未闻。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采时世之诗以为乐歌,所以通情,相风切也,其有此篇明矣。”《南陔》、《白华》、《华黍》,皆《小雅》之篇名,郑玄未见三诗之辞,亦不晓其义,故云“今亡,其义未闻”。然毛《传》曰:“有其义而亡其辞。”郑《笺》:“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郑玄于两处解义有不同,可能是其注《礼》与笺《诗》时间有先后、所见材料不同所致。刘敞云:“乡饮酒鼓瑟而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然后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南陔》以下,今无以考其名篇之义。然曰笙、曰乐、曰奏而不言歌,则有声而无辞明矣。”[15]724 -725刘敞以“亡”作“无”解。朱子承刘敞之说,认为“笙诗”有声无辞,他说:“笙入立于县中,奏《南陔》、《白华》、《华黍》。《南陔》以下,今无以考其名篇之义。然曰笙、曰乐、曰奏,而不言歌,则有声而无词明矣。”[8]284 朱子笙诗之说影响深远,后世学者围绕笙诗之性质有很多争议,如杨洪才主朱子笙诗无词之说,而毛奇龄则谓笙诗之词亡。
三 、朱子《仪礼经传通解》对后世礼书编纂之影响
朱子《通解》一书对后世的礼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少经学家虽不以礼书编纂为要务,但是他们或褒奖或批评,对《通解》皆格外重视。如有些学人认为《通解》一书有不足,清初学人姚际恒云:“《仪礼经传通解》一书,经传颠倒,前已言之。然吾实不解作者意指,以为尊《仪礼》耶? 全录《注》、《疏》,毫无发明,一抄书吏可为也,尊之之义安在?以裁割《礼记》、《周礼》、史传等书附益之为能耶?检摘事迹可相类者,合于一处,不别是非同异,一粗识文字童子亦可为也,又何以为能? 其于无可合者,则分家、乡、学、邦国、王朝等名,凭臆变乱,牵强填塞,此全属纂辑类书伎俩。使经义破碎支离,何益于学? 何益于治?”[16]30 -31 姚氏认为,朱子《通解》录注疏之文而少有辨析,引用史料而不别异同,分家礼、乡礼、学礼、邦国礼又凭臆变乱、牵强填塞,此皆与编纂类书近似。皮锡瑞亦曰:“其(《通解》)失在厘析《仪礼》诸篇,多非旧次。如《士冠礼》三屦本在辞后,乃移入前,陈器、服章、戒宿、加冠等辞,本总记在后,乃分入前各章之下之类,未免宋儒割裂经文之习。”[17]178 皮氏认为,《通解》之失在于割裂经文,移易经书。姚、皮二氏之观点,是站在汉学之立场而言,若跳出汉学的立场看待《通解》,割裂经文正是《通解》之特点也。
《通解》对后世礼学影响至深者,是其以《仪礼》为经、以《礼记》为记的思想和礼书编纂原则。清初学人万斯大曰:“《仪礼》一经,与《礼记》相表里。考仪文,则《仪礼》为备,言义理,则《礼记》为精。在圣人即吾心之义礼而渐著之为仪文,在后人必通达其仪文而后得明其义理。故读《礼记》而不知《仪礼》,是无 根 之 木,无 源 之 水 也。悬 空 无 据,岂 能 贯通?”[18]285 江永亦曰:“《礼记》四十九篇,则群儒所记录,或杂以秦汉儒之言,纯驳不一,其《冠》、《昏》等义,则《仪礼》之义疏耳。”[19]43又曰:“散逸之余《仪礼》正篇,犹存二戴之《记》者,如《投壶》、《奔丧》、《迁庙》、《釁庙》之类,已不可多见。”[19]43 万斯大、江永皆强调《仪礼》对于认识《礼记》的重要性,这是对朱子礼书编纂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晚清学人皮锡瑞评价《通解》分别经传之举云:“分别经传,当从朱子之说。朱子既有此分别,遂欲合经传为一书。《答李季章书》云:‘累年欲修《仪礼》一书,厘析章句,而附以传说。’《答潘恭叔书》云:‘《礼记》须与《仪礼》参通修,作一书,乃可观。’《乞修三礼札子》云:‘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杂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以附于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札子竟不果上,晚年乃本此意修《仪礼经传通解》。其书厘析章句,朱子已明言之。……其功在章句分明,每一节截断,后一行题云‘右某事’,比贾疏分节尤简明。”[17]177 -178 皮氏认为,《通解》一书分别经传较贾疏分节简明,故分别经传当从朱子。
《通解》之体例和编纂原则,对后世礼书之编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朱子去世以后,门人黄榦继承了朱子的礼书编纂思想,并审定了丧礼部分的稿本。杨复述黄氏之意云:“礼时为大,要当以《仪礼》为本。今《仪礼》惟有《丧服》、《士丧》、《士虞》仅存,而王、侯、大夫之礼皆阙。近世以来,儒生诵习,知有《礼记》而不知有《仪礼》;士大夫好古者,知有唐开元以后之礼,而不知有《仪礼》,昔之仅存者废矣。今因其篇目之仅存者,为之分章句、附传记,使条理明白而易考,后之言礼者有所依据,不至于弃经而任传、遗本而宗末。”[20]《宋嘉定癸未刊仪礼经传解续丧礼后序》,3416黄氏认为,《仪礼》乃礼之根本,然唐代开元以后,人们只知《礼记》而不知《仪礼》,此为弃经任传、遗本宗末之举。此礼书编纂思想与朱子如出一辙。黄氏去世后,杨复继承朱、黄之遗志,继续从事《通解》之编纂,其于黄榦去世后的十年,续成《祭礼》。由此可见,杨复、黄榦的礼书编纂思想与朱子一脉相承。
元人吴澄继承朱子礼书编撰思想,成《礼记纂言》一书。是书自序云:“汉兴,得先儒所记礼书二百余篇,大戴氏删合为八十五,小戴氏又损益为四十三,《曲礼》、《檀弓》、《杂记》分上下,马氏增以《月令》、《明堂位》、《乐记》,郑氏从而为之注,总四十九篇,精粗杂记,靡所不有。秦火之余,区区掇拾,所存什一于千百,虽不能以皆醇,然先王之遗制,圣贤之格言,往往赖之而存。第其诸篇,出于先儒著作之全书者无几,多是记者旁搜博采,剿取残篇断简,会稡成书,无复铨次,读者每病其杂乱而无章。唐魏徵公为是作《类礼》二十篇,不知其书果何如也,而不可得见。朱子尝与东莱先生吕氏商订《三礼》篇次,欲取戴记中有关于《仪礼》者附之经,其不系于《仪礼》者仍别为记。吕氏既不及答,而朱子亦不及为,幸其大纲存于文集,犹可考也。晚年编校《仪礼》经传,则其条例与前所商订又不同矣。其间所附戴《记》数篇,或削本篇之文而补以他篇之文,今则不敢,故止就其本篇之中,科分栉剔,以类相从,俾其上下章文义联属,章之大旨标识于左,庶读者开卷了然。”[21]2 吴氏仿效朱子,重新分类编排《礼记》篇目,比如他将《礼记》中的《冠义》、《昏义》、《乡饮酒义》、《燕义》、《聘义》等辑成《仪礼传》,将《礼记》余下的三十六篇分为通礼、丧礼、祭礼、通论四类。吴氏重新组合编排《礼记》之篇目,对于认识《礼记》与《仪礼》的关系,以及探讨《礼记》的思想,皆有积极意义。吴氏治《礼记》,不管是从思路上还是从方法上皆是袭自朱子。后人对此书毁誉参半,如四库馆臣云:“澄复改并旧文,俨然删述,恐亦不免僭圣之讥。以其排比贯串,颇有伦次,所解亦时有发明,较诸王柏删《诗》,尚为有间。”[22]170
清人江永以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修于晚岁,前后体例不一,于是以黄榦《丧礼》为式,为之增损隐括,撰《礼书纲目》一书。全书共分八门,分别是《嘉礼》十九篇,计十二卷,《宾礼》十篇,计五卷,《凶礼》十七篇,计十六卷,《吉礼》十五篇,计十四卷,皆因《仪礼》所有而附益;《军礼》五篇,计五卷,《通礼》二十八篇,计二十三卷,《曲礼》六篇,计五卷,皆补《仪礼》所未备;《乐》六篇,计五卷。总共一百零六篇八十五卷。《礼书纲目》搜罗赅备,考证详密,篇章次第也较朱熹《通解》为优。四库馆臣评价是书曰:“其书虽仿《仪礼经传通解》之例,而参考群经,洞悉条理,实多能补所未及,非徒立异同。……盖《通解》,朱子未成之书,不免小有出入。其间分合移易之处,亦尚未一一考证,使之融会贯通。永引据诸书,厘正发明,实足终朱子未竟之绪。”[22]179戴震亦云:“先生以朱子晚年治《礼》,为《仪礼经传通解》,书未就,虽黄氏、杨氏相继纂续,犹多阙漏,其书非完。乃为之广摭博讨,一从《周官经》大宗伯吉、凶、宾、军、嘉五礼旧次,使三代礼仪之盛,大纲细目,井然可睹。”[23]178
清人姜兆锡撰《仪礼经传内外编》一书,在体例上与朱熹、黄榦一脉相承。该书自序云:“兹编实奉朱子遗训,以其所编家、乡、邦国、王朝之礼,用勉斋丧、祭二礼之例以通之,不袭其迹而师其意。”[24]169至于“内外编”,姜氏曰:“《仪礼》之得名,本于升降揖让动作威仪之所发而为名,故十六篇及凡所补之属为内编;而《丧服》篇及凡所补之属,乃所以行是《仪礼》之具,而与其发见于升降揖让动作威仪之间者则有闻矣,故为外编也。”[24]169 此书《内编》共二十三卷,前二十二卷依次为嘉礼、军礼、宾礼、凶礼、吉礼,嘉礼分冠昏礼、饮食礼、燕飨礼、宾射礼、脤膰礼、贺庆礼,军礼分大封礼、大均礼、大田礼、大役礼、大师礼。宾礼分为朝觐之属之礼、聘问之属之礼,凶礼分为丧礼、荒礼、吊礼、徻礼、恤礼,吉礼分为享人鬼礼、祀天神礼、祭地示礼、因事之祭、类祭之事、因祭之事,第二十三卷为庶民入小学礼、国子入小学礼、国子暨民后入大学礼、弟子职礼、凡小学大学简升礼、世子豫教礼、诸侯元年即位礼、王元年即位礼;《外编》共五卷,卷一和卷二为《丧服》上下,卷三为《丧服补》;后附《五礼分合图考》。与《通解》一样,姜氏此书十分重视经史杂书之说,除引用《礼记》外,还广泛采纳《诗经》、《春秋》三传、《论语》、《国语》、《白虎通义》、《孔子家语》、《列女传》中的内容。由此可见,朱子《仪礼经传通解》对其之后的学者的礼书编纂及礼学思想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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