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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讼造句-大写的沟通|平争息讼民自安——沧州医调案例(十)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10-22 1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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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争息讼民自安


1岁零7个月的小女孩陈翠翠咳嗽了3天,加重伴喘息1天,于2014年12月23日21点50分人住沧州市A医院,医生诊断为肺炎。入院后医生对患儿实施了相应的综合治疗,但是3个小时后患儿突然出现剧烈咳嗽,面色青紫,心跳骤停等症状,医生立即给予心肺复苏,并气管插管,插管时吸出黄色粘稠痰,有痰痂,量多。约三分钟后患儿恢复自主心率,但是心音遥远,于是迅速予以呼吸机机械通气,同时应用药物进行抢救,但是患儿终因呼吸、循环衰竭于2014年12月24日14点16分死亡。息儿父母大声痛哭,十分悲痛,情绪尤为激动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工作。鉴此,医方派出本单位专职调解人员,设身处地的解释、劝导,无果而终。陈翠翠的父母认为,女儿的死,与医院治疗不当有着直接关系为此提出要诉诸法律,依法讨回公道。


医院很快打通市医调委电话,申请调解。医调委先是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了患儿住院后医方采取的救治方案和治疗过程,初步认定,陈翠翠的死,并非医生人为所致,实属幼儿年龄小,病情转化快,造成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如何把患儿父母的情绪稳住,如何浇灭他们心中燃烧着的火苗,这对医调人员,又是一次挑战。第一步,调解员征得死亡患儿父母同意,按成年人的标准,将患儿尸体存放人停尸房,以示以人为本,尊重患儿人权,也给患儿父母的心里注人了一点热能。第二步,将患儿父母接到医调委调解室,调解员耐心规劝,使之摆脱女儿死亡的阴影。也从客观上为医院恢复正常工作,提供了空间。第三步,招聚医患双方,寻求利益平衡点,解决赔偿问题。通过数小附思想工作,患儿父母表示不再究责,放弃诉讼,双万达成共识,院方愿意一次性补偿患方5万元,调解成功。


点评:


幼儿年龄小,病情转化快,父母对于孩子的死亡均表示不能接受,情绪很激动。医调委为了避免事件的持续发酵,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先将死亡患儿按成人标准存入停尸房,而后将其父母接到医调委,端茶倒水,心贴心沟通,对于患者父母一开始的不信任给予了耐心的解释,当事人即使是块石头,也能够被调解人员的热心、真心给焐热,最后当事人表示放弃究责、诉讼。这倒不是说双方谁怕谁告状,而是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调解的优越性,成本低、反应快、效益高,种种特点,在本案调处过程中得以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