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颜色,除了灰绿红蓝我们还能写出什么?
作者:舒明月
胡兰成在《禅是一枝花》里记过这样的一件事:
那同学道:我二哥去年到日本去开学会,去看能乐练习,有一女子姓中司,是中学教员,每周也来学舞,她在能乐的舞台上执扇而舞,束发的押发针的宝石红,随着身体的旋转一闪一闪,给我二哥非常的女性的感觉。中司生得纤弱秀丽,人前进退应对有礼仪,我二哥说她真是个小小可怜娘,像田塍上的槿花。我二哥就被她头上押发针的一点宝石红迷住了。中司因师父介绍,随众认识了我二哥,回去搭电车恰好有几站是同路,她在电车上应对,极敬重我二哥,且觉得亲近,也不过是这样。惟有那晚她舞时押发针闪动的宝石红,听我二哥讲起来,我都为之神往了。那仅仅是一个颜色呵,可是古今来女色的色都在这里了。
这是本篇的绝妙引子。色彩之令人目眩而神惑,想必大家都有体会。一个极好的颜色,即便不能达到上文中铭心刻骨的效果,也至少会令它所附着的事物显得更为可爱。因此,若以文字再造一个世界,无论写景状物、记事言情,都应该像设计师或电影导演那样孜孜于色彩的运用。哪怕对颜色不十分敏感,酌量在文章中加入一些,也总能收获积极的效果。正如品位一般的女人不可轻易自化浓妆,但简单涂些粉底、抹个唇彩,妥妥地可以提升美丽指数,不大容易出差错。
鲁迅就是个善于运用颜色的大家,他特别懂得在寒冽清冷的底子上涂绘鲜明的色彩,印象最深的是《野草》中的一段:
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蝴蝶确乎没有⋯⋯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
仔细研究一下会发现,在色彩之外,鲁迅对景和物的“形”并没有着笔太多,不过是“单瓣”“磬口”几个词而已。之所以给人以难以抹灭的印象,设色之妙占据了七八成。他在这一段中使用的全都是饱和度相当高的色彩。雪的纯白晶莹与花的鲜艳夺目互相映衬,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相同的手法在小说《在酒楼上》中也有使用:
几株老梅竟斗雪开着满树的繁花,仿佛毫不以深冬为意;倒塌的亭子边还有一株山茶树,从暗绿的密叶里显出十几朵红花来,赫赫的在雪中明得如火,愤怒而且傲慢,如蔑视游人的甘于远行。
其实鲁迅曾经说过:“对于自然美,自恨并无敏感,所以即便恭逢良辰美景,也不甚感动”,但是他写景状物仍旧当得起顾随形容的“一笔一个花”,全然大家水准,这其中奥妙,就在善于用色。当然他对色彩一定有天生的敏锐,但后天的自我培养也不可忽略。记得萧红回忆鲁迅的文章中就提到说他留日时曾经读过不少美学方面的书籍。诸位看客实在应该效仿他老人家,即便自认格高,也不惮精益求精。
以“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而闻名的《秋夜》中,亦有一段深可赏玩:
那罩是昨晚新换的罩,雪白的纸,折出波浪纹的叠痕,一角还画出一枝猩红色的栀子。⋯⋯那老在白纸罩上的小青虫,头大尾小,向日葵子似的,只有半粒小麦那么大,遍身的颜色苍翠得可爱,可怜。
有人曾评论:这样的设色和构图,是一幅标准的齐白石小品。简直要为此评论点一百个赞,太得风人深致了!
雪白、猩红与翠绿,仍旧一派明艳,没有对自身笔力的高度自信,不敢如此大胆使用色彩。写到这里,我陡然联想到了第一夫人彭女士出访时的着装,很多也是这样的用色思路。据说被《名利场》杂志评为年度最佳着装,足见此种风格的征服力。
鲁迅说了许多,就此打住吧。接下来可以说说岁月静好的爱玲了。我对张爱玲小说的总体评价是“明艳端方,光彩照人”。与鲁迅的清冷凄艳不同,她笔下是一片彩绣辉煌,流光溢彩,像撒了金粉一样,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富贵气象。且看著名的《金锁记》片段:
1.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
2.那曹七巧且不坐下,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
赤金、银红和闪蓝——又是金,又是银,又如宝石般闪耀,此等色泽,谁人不爱?《金锁记》里还有一句,“敝旧的太阳弥漫在空气里像金的灰尘,微微呛人的金灰,揉进眼睛里去,昏昏的⋯⋯”,连灰尘都是金的,张小姐果然造境不遗余力。
张爱玲写颜色还有一招绝活,即不知从哪里搜罗来各种名词作为色彩的前缀,这当然是承袭的红楼笔法,不过也有她自己的创造在里头。比如《金锁记》里随意扫扫就有雪青、蟹壳青、竹根青、佛青、藏青等各种青,搜了搜《中国传统色彩名录》,发现并没有什么“竹根青”和“佛青”,大概都是张小姐的发明。现代人也还在延续着这种发明,比如造了“太空灰”或者“科技灰”等词,不过,失去了无数古典文本层层晕染的美感,这些词总是让人觉得怪怪的。由此牵连出一个大问题,即——任何现时的写作都与已有的文本存在着呼应,有意识地运用这种呼应,可以增加写作的魅力。
张爱玲是个感官异常敏锐的人,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望尘莫及。但技法层面还是有很多可以学习的,比如心中想到某种色彩笔下却只有干巴巴的灰绿红蓝,完全不知如何向细处描摹时,可以发动联想,找日常事物中相似的颜色。从前我教一个小孩写作文,每天留了20分钟给他做这项训练,效果非常好。我拿裁缝店里的那种布料卡的大厚本来,随手翻一页,指一个给他,问他:
“这是什么颜色?”
“呃⋯⋯”
“好好想想,有什么东西和它颜色一样的?”
“咖啡⋯⋯”
“那它就是咖啡色!好聪明啊!”
实在咬着手指想不出来的,就叫他记住了,哪天看到了或想到了告诉我。那段时间这小孩对颜色格外留意,有点走火入魔的感觉。
对颜色的详细观察与联想,以川端康成的《花未眠》中一段最为令人称绝:
去年岁暮,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红色一模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茶碗。这只茶碗的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茶碗来的。观赏这只茶碗的时候,我脑中不由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是一幅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型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入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茶碗的颜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二郎的画、长次郎的茶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相互呼应,显得更美了。
是的,文字描摹了美好的物态,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真实生活因为有文字的呼应显得更美。这大约就是许多人存有对文笔的执念,抱有对艺术的向往的原因。
文章摘自 舒明月 《大师们的写作课:好文笔是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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