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是中国古代的一句俗语,意思是说讲道理和规则的斗不过赤裸裸的暴力。这句话,在古代的丛林社会,确实是至理名言。这句话的现实意义是,我们要以历史为戒,竭力避免这种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悲剧出现。
其实,何止秀才遇见兵有力说不清,就算是诗圣杜子美遇见了兵,有理他也说不清。杜诗圣的传世名篇《三吏》、《三别》就生动的诠释了什么是诗圣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就拿《石壕吏》为例,这个我们高中语文课都学过。开篇:“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夜里到石壕村投宿,碰见唐朝版本的拉壮丁了。大家注意,为什么需要拉壮丁?老百姓为什么不积极踊跃参军保家卫国呢?其实,一个王朝走到最后,必然是政治极度腐败,财政崩溃。这样的话,就没有足够的财政预算拿来招兵买马。你想呀,老百姓一个孩子养大十八岁,那爹娘得投入多少心血和金钱?朝廷现在要让这孩子去打仗,去当炮灰,多少总得给孩子父母一些补偿吧。但是,到了王朝后期,朝廷一般拿不出这笔钱,即使拿的起,钱也到不了百姓手中,往往都被经办的各级贪官污吏贪污一空,比如朝廷给了稻谷,经过层层经办官员的盘剥之后,最后到百姓手里的,还剩稻糠就不错了。招兵时,没补偿,战死了,没人收尸,家属更没有抚恤金,那可真是“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兵车行》杜诗圣的另一首名作)。所以,到这个时候,朝廷已经变成最大的强盗,跟叛军也没什么本质区别了。百姓不愿意打仗,朝廷也只好强行绑架百姓子弟了。后世民国时,也发生过类似惨剧,民间怒斥为“拉壮丁”。
在《石壕吏》中,诗圣杜甫只写了一点点,再黑暗、再血腥的东西,杜甫不能再深入描写了,杜甫当时是去华州(今甘肃渭南华州区)上任,这些残害百姓的恶吏,其实都是杜甫的同僚,杜甫当时也是那个邪恶朝廷的一份子,所以,他也只能点到为止,一声叹息了。那可真是诗圣遇到兵,有理也难说清。
德国著名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在其享誉世界的不休名作《为权利而斗争》的开篇写道:“正义女神一手拿着主持正义的天平,另一只手紧握为维护正义而血战的利剑。没有天平的利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没有利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正义的软弱可欺。天平与利剑相互依存,正义女神挥舞利剑的力量与操作天平的公正的完美均衡之处,正好是理想的文明社会状态之所在”(强烈向大家推荐这本书,薄薄的小册子,一上午就能看完,但是,鲁道夫·冯·耶林在1872年出版的这本小册子,在今天依然不过时,甚至很多观点依然超前)。
耶林的这句话,完美的诠释了为什么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因为,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无保障,则无权利(权利和权力这两个词,很多人傻傻分不清,其实,这两个词是完全对立,根本不同的,并不是近义词,以后的文章我会专门阐述这两个词的区别)。
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
这个保障,就是正义女神的正义之剑。如果秀才的权利有坚强的权利保障机制做后盾,那秀才不光遇见兵能把道理讲清楚,就算遇见将军,有理也能讲的清。但是,如果没有坚强有力的权利保障机制,秀才遇见兵,即使能把道理讲清楚,又有什么用呢?讲的清,兵们就能会听秀才的么?秀才拿什么去对抗赤裸裸的暴力呢?总不能靠大侠吧?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当恶人为恶时,并不会有武侠小说式的的大侠破窗而入,行侠仗义。
所以,要避免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的悲剧,就要有良好的法律制度,一方面限制“兵”的暴力,一方面保障“秀才”的权利。这样,社会才会越来越文明。也只有这样,秀才遇见兵,才能有理讲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