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天清气朗。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办公楼前,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列队站立,气氛肃穆而庄严。
随着宣誓仪式正式开始,四位护旗手迈着整齐的步伐高擎国旗走到队伍的前方,立正站立。大家面向国旗,齐声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站在宣誓台前,他左手轻轻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声音铿锵,领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在李琪林身后,200多人举起右拳,响亮的声音汇成了同一个回响:“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宣誓庄重有力,承诺掷地有声。
一直以来,内蒙古检察机关积极顺应党中央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迎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机遇、直面社会矛盾新挑战,以稳进、落实、提升为工作总基调,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全面深入抓办案、抓改革、抓管理、抓作风、抓基层,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在简短的仪式上,内蒙古检察人用誓言表达着对宪法的无限尊崇、对法治的终身信仰与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大家纷纷表示,这次宣誓活动,让自己受到了心灵的震撼和精神的洗礼。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洪皞表示:“每一次面对宪法宣誓,我的感触都很深。检察机关在宪法中定位是法律监督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赵楠表示:“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日的意义在于让宪法思维深植于每位公职人员内心,让大家用宪法思维去思考,营造全民守法的氛围。民事检察工作与百姓息息相关,我更要心系群众,耐心聆听他们的诉求,让他们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刚刚进入检察院工作的第九检察部书记员苏和表示:“作为检察新人,面对国旗和宪法宣誓,我更加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力量,也更加明白了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我将以此为鞭策,为法治中国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自治区人大代表王丹、张新、景伟、陈丽娟、郑玲燕,自治区政协委员白双成、姚哈斯应邀监誓。
作者:沈静芳 邵满丽
编辑:杨文娟
校对:马骏驰
声明: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稿件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