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人之谤我也,与其能辩,不如能容,人之侮我也,与其能防,不如能化。”——弘一大师
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在社会这个大群体中,我们表现着各自的差异与不同。有些人之间因为存在着某些共性,于是求同存异,相互吸引,有些人之间存在着利益对立,于是相互排斥。
一个人开始讨厌一个人,更多情况下是因为自身与对方关系上的格格不入,或许是存在着矛盾,或许是因为双方性格上的冲突。
讨厌一个人并非是短暂的情绪作祟,而是个体长时间的一种情绪体验。现实中很多的例子证明了这一点:“讨厌”进一步可以上升为憎恨或者是报复。
提起一个人讨厌一个人到什么程度,莫过于影视剧中《还珠格格》里,皇后对于紫薇的厌恶。
之所以她憎恨她,完全是因为个人的心理问题,她心胸狭隘,以及个人的私欲。她认为紫薇侵犯了她的利益,所以处处针对她。
在剧中,皇后宁撕破脸,也要致紫薇于死地。然而我们发现,皇后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过的自在,反倒是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去加害别人,所以最后皇后这个角色的下场也是最惨的。
当我们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会本能的启动心理上的防御与攻击机智。于是表现在外的一面就显露出来了,也就是“翻脸”。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讨厌一个人,翻脸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
正面攻击的双向效应
01、翻脸表现在外的是一种攻击
心理学家巴伦和理查森认为,个体攻击的目的是为了伤害对方,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
这种翻脸的表在攻击表现,可能在对方当言语中,也可能表现在对方当行为中,以损害对方利益为目的。
02、攻击别人也容易伤害自己
我们在伤害别人的时候,真的就可以完全解脱吗,真的就可以摆脱讨厌对方的事实吗?显然,并非我们所想的那么简单,我们队讨厌的人翻脸,其实是在无形中展现给对方一种自我的心理投射。
你在攻击对方的过程中,想要看到他的表现以及知道他的感觉,所以本身攻击的人也会深受折磨。除此之外,伤害别人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的轻松,只会让关系更僵。
拒绝“野马效应”的影响
这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难免人们会焦虑,暴躁。野马结局是生活中的一种法则,往往指的是那些因为小事而引发自身的消极情绪,以此伤害自己的现象。
我们讨厌一个人,反过来就会被这种消极情绪所吞噬,我们讨厌对方越深,这种情绪对个体产生的无形伤害也就越大。
我们要拒绝“野马效应”,于此同时也要拒绝因为他人给自己所带来的消极影响。“翻脸”只是对这段糟糕情绪的“反复加工”体验,最后自己会更痛苦。
正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你厌恶别人,没有必要打破从前的关系模式,让双方僵化。
有的时候,当我们陷入到尴尬难熬的境地时,我们应当去追忆过去的回忆。
就像电影《消失的爱人》中台词说的那样:“是的,我们曾经爱过,可后来我们做的一切就只有互相怨恨,互相控制。”
厌恶感产生之后,人们就习惯于忘却曾经的美好,所以这个时候本就应当如君子一般有宽大的胸怀,及时的远离对方。
讨厌一个人,真的用不着翻脸
正如人际关系大师卡耐基说的“在批评他人之前,先改变你自己的错误。”卡耐基指出,用“建议”,而不用下“命令”,不但能维持对方的自尊,而且能使他乐于改正错误,并与你合作。
这是一个残酷的社会,似乎哪里都需要圈子的存在,每走进一个圈子,就会遇到让我们厌恶的人,与其翻脸和对方成为对立关系,反倒不如重新审视他的问题,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继续谋求合作。
情商高的人,是从来不会和他人发生冲突的,即便是自己特别讨厌对方,他也不会采用翻脸的方式与对方断绝联系。
这样的方式是不明智的,更会导致双方的伤害,最后得不偿失。我们讨厌一个人时,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摆脱消极情绪的困扰。
总之,用一颗包容的心面对一切,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要多一个仇人。所以那些懂得宽恕的人才会生活得开心。
参考资料:《人际关系心理学》、《精神分析论》